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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国内申请人的审核
机构名称:    日期:2008 - 05 - 27    查看次数:

一般国内申请人的审核费用2500元人民币(含首次签证费),申请人须通过银行汇款至审核部,然后将审核材料邮寄或者前台递交到北京审核部。我们除了审核申请人的资格和所递交的材料外,还要为申请人预约一次面谈。申请人需要到北京审核部或者上海和广州的临时面谈地点参加一次20分钟左右的面谈,合格后我们会为申请人颁发10份审核证书(Zertifikat),申请人可以凭此申请德国大学以及申请简化留学签证。每个申请人均有3次面谈的机会。

一、适用范围

1. 一般中国境内的申请人
2. 不符合其他类型的申请人

二、办理程序

1. 银行汇款
2. 寄交材料
3. 审核资格和材料并通知面谈时间
4. 审核面谈
5. 通知审核结果

三、汇款须知 (详情)

一般国内申请人的审核费为2500元人民币。请申请人以本人名义通过当地的银行系统向如下帐户汇款交纳审核费:
收款人名称:德国驻华使馆文化处留德人员审核部
账号:8037 1514 7508 0920 01
收款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北京亮马河大厦支行
(收款人名称和帐号必须一字不差)
原则上,汇款时间与交寄材料的时间间隔不要超过一周。否则会影响到材料和审核费的对帐,使材料受理时间延长,影响进度。

四、所需材料

一般国内申请人需要递交如下申请材料一套:
1. 银行汇款收据的复印件
2. 审核申请表(填写完整并贴上近期2寸证件照片)
3.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有护照,也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4. 小学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无需公证)
5. 初中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无需公证)
6. 高中毕业证书的翻译公证件
7. 高考成绩证明(即大学录取花名册)的翻译公证件
8. 大学在读证明的翻译公证件 (在读生提供,见注释1)
9. 大学毕业证书的翻译公证件(毕业生提供)
10. 学士学位证书的翻译公证件(毕业生提供,见注释2)
11. 大学成绩单的翻译公证件一份,复印件一份(见注释3)
12. 德语和/或英语学时证明复印件,或申请人自学德/英语的学时数说明(无需公证)
13. 其他更高一级的学历材料翻译公证书(如有请提供)

  <注释>
1. 大学在读证明必须注明:通过何种形式被大学录取,大学的院、系名称,所学专业,学号,学制,学习起止时间,已读完的学期数,是否有退学休学情况。并由教务处或者档案室等学籍管理部门盖章,只有系级盖章无效。
2. 如本科毕业生而未获得学位证书,需提供高校出具的未获得学位的说明,请提供原件。
3. 大学成绩单必须包括大学期间所有学习过的课程成绩,需要分学期开具,并由教务处或档案室等学籍管理部门盖章,只有系级盖章无效。
4. 以上材料可以邮寄或到审核部递交,邮寄地址参见审核部地址。
5. 以上所指翻译公证件均为:有德文或英文翻译的公证件原件。如何办理可以咨询当地的公证机关。
6. 审核部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